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稿件来源:纪委 | 作者:纪委 | 编辑:谢俊洁 | 发布日期:2012-10-19

        过去五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为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落实责任制,健全反腐倡廉责任体系
        坚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总体规划。学校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融入学校中心工作,列入学校党委重点工作,学校纪委认真协助党委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坚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2008年,学校修订《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意见》,明细了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同志对我校的做法给予肯定,指出:“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中大制定的意见,对落实责任制有积极意义”。2009年以来学校党委与全校156名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含新上岗)签订了廉洁从政承诺书,细化并明确每一位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深化推动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我校上述作法得到教育部的充分肯定,学校党委郑德涛书记在2011年3月召开的教育部直属高校书记座谈会上作《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学校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的经验介绍;2011年9月,教育部专项检查组对我校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行检查,考核评分为98分;2012年初教育部在《关于对中山大学贯彻落实两项法规检查情况的反馈意见》中认为我校贯彻落实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源头治腐水平
        2008年三委部颁布《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学校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拓深源头治腐工作领域,不断强化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惩治腐败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制定了《中山大学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方针、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及工作保障。进一步深化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制定了《中山大学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基本程序和保障机制,防止决策失误和行为示范;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业行为,印发了《中山大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暂行办法》,明晰了领导干部在议事决策、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在全校开展领导干部兼职自查自纠工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通知》,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因自身利益或兼职所在单位利益影响学校工作,学校出台《关于重申不得持因私护照出国执行公务的通知》与《关于进一步改进学校公务活动安排的意见》等规章制度,对出国、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等做出具体规定。
        在各有关制度出台的同时,学校纪委加强监督检查,细化责任追究制度,出台了《中山大学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联席会议暂行办法》、《中山大学工程、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问责暂行办法》、《中山大学中层干部函询和诫勉谈话暂行规定》等配套制度,开展对个人小灵通捆绑办公电话进行专项清理,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及配偶、子女出国定居情况专项检查,对领导干部兼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制度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在教育部教育部组织开展的直属高校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互查互评中,我校获得好评,对我校的制度建设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规范权力运行,推进阳光治校
        不断加强重要领域的监督管理。对重要干部选拔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纪委全程参与副处级以上干部选拔的监督工作,学校纪委副书记列席党委常委会并担任常委会讨论票决任免干部的监督员,组织部门对拟考察提任的干部书面征求学校纪委意见,出台了《关于规范党委组织部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听取校纪委意见的工作意见(试行)》。全面参与学校各类招生工作,严格招生纪律,实行招生工作廉政责任制,认真落实“六不准”和“十禁止”规定。全过程参与重大物资采购监督,不断拓展电子监察领域,协助设备处、招标中心不断完善电子招标监察系统、“高校仪器设备网上竞价”系统等,实施实时、动态、全程监督,强化监督效果。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强科研经费监管,2010年组织开展了科研经费管理情况问卷调查,并向教育部递交了《中山大学科研经费监管情况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完善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学校出台《中山大学科技经费管理办法》、《中山大学文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认真开展财务管理监督,协调财务、审计等部门开展财经专项检查,强化财经纪律,向产业集团和后勤集团派驻监事,加强对校办企业资产运营和重大事项决策的管理和监督。支持和参与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工作,努力构建端正学风引导机制,推进学校不断完善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学术评价体系,努力营造“人心向学”的学术氛围。
        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学校相继出台了《中山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中山大学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学校纪委、监察处认真履行校务公开、党务公开的监督职责,支持各部门不断拓宽信息公开途径,保障学校重大信息及时、充分公开。
        四、加强教育,深化廉洁文化建设
        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充分利用纪律教育学习月平台,形成“六个一”的工作特色,即“一年一学习主题,一年一活动文件,一年一动员大会,一年一学习读本,一年一专题报告,一年一特色电教片”,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在线学习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教育部“十不准”、《广东省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暂行办法》等各项规定,先后邀请中央纪委三室副主任罗兴平,驻部纪检组前副组长、驻部监察局局长李胜利等同志到校作专题讲座,组织参观广东省女子监狱、佛山监狱、观看《警示与反思》等电教片,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副处级以上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纪委书记坚持在新上岗中层干部培训班作“领导干部个人修养与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纳入年底考核,坚持党员干部在年终考核述职述廉。
        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以岗前培训、组织生活会、专题讨论等方式,结合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引导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工作人员树立风险意识。先后邀请省卫生厅党组副书记长亓玉台,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卫生厅纪检组长钟利娟等同志到校作专题讲座,强化医务工作者廉洁意识,增强抵御职务犯罪能力;颁布施行《中山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宣讲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道德规范指南》和《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规范指南》等规范,强化新教师岗前培训、新教工岗前学习,加强师德师风教育。
        大力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以新生入校、入党、考核考试、毕业实习、就业择业等为关键节点,以课堂教育为主体,以网络、媒体、报纸等媒介为平台,举办毕业生“廉洁修身”主题报告会,组织开展了“广东省廉政公益广告创意征集活动”,以“激浊扬清,树校园新风;反腐倡廉,促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廉政漫画比赛活动”,承办广东省高校漫画作品巡回展(中山大学站)等大型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蚀。
        深入推进廉政理论研究,2008年学校和省纪委合作成立中山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该中心先后承接省纪委的《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机制研究》和《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的评价机制研究》等重大课题,得到了现任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和原省纪委书记朱明国等同志的肯定和支持,2010年该中心被确定为广东省文科重点研究基地。
        五、开展纠风治理,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2008年,学校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注重公开评议,认真查摆问题,紧扣中心工作,以评促建促改,推动了政风行风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得到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省行评团的充分肯定。2012年学校重点在机关开展“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为主题的机关作风建设活动,深化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有效提升机关服务质量。5年来,在八家附属医院中,相继开展了“医院管理年”、治理卫生系统商业贿赂、“三好一满意”、民主评议行风等活动,加强医德医风教育,组织关键岗位人员到法院旁听庭审,与新入职医务人员《廉洁从医(业)承诺书》,引进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定期开展处方点评、用药情况检查,聘请社会监督员加强监督,组织院内巡查医药代表,安装防统方软件,清查违规统方行为,认真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强化医院管理,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2009-2011年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全校在建的9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排查,顺利通过教育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检查小组的检查验收,得到了教育部的充分肯定;坚持财经专项检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行为专项活动,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六、加大工作力度,提升查案治本功能
        坚持依法依纪办案,规范办案工作机制,修订了《中山大学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管理办法》、《中山大学关于查处党员违纪案件工作程序的规定》等,为查办案件提供制度依据。充分发挥信访的案件主渠道作用,出台《关于报告重要信访举报及案件情况的通知》,认真发掘信访件中的案件线索,积极拓展案件来源渠道。校院两级纪委不断推进查办案件方式方法和工作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查办案件的沟通协调机制,主动加强与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和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逐步推动“校检合作”,其中附属肿瘤医院、孙逸仙纪念医院已先后与越秀区检察院建立院检合作关系,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咨询会,邀请了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王慧局长等到医院做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充分利用检察院开通的“全国检察系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查询合作单位的诚信记录,不断完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 坚持“一案两报告制度”,堵塞漏洞,理顺关系,进一步完善制度,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七)狠抓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提升素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在教育部的统一部署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同步开展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积极组织专题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得到了全面提高, 2007年以来共有15名纪检监察干部获得包括劳动保障部、教育部联合表彰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在内的等荣誉称号,学校纪委监察处2007年获得教育部授予“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称号、“全国教育纪检监察调研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等称号,学校纪委监察处党支部于2009、2008年两年连获广东省“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活动先进党支部”称号。突出抓好二级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邀请了省纪委前常委曹晓东、信访室副主任张欣等同志到校作专题讲座,先后举办了以招标采购中的重点难点、当前医药购销采购中廉政风险防范等为主题的专题研讨会。积极承担廉政理论课题研究,提升理论与实践结合能力,学校纪委先后申请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课题和委托课题各一项。加强交流学习,先后有浙江大学、吉林大学、东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湛江师范大学、深圳技术学院、广西师范大学等10多所高校到我校进行纪检监察业务交流学习,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也先后到北京、浙江、南京、武汉等地区10多所高校学习招投标监督、廉政风险防范等工作经验。
        回顾五年工作,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教育更加有效,制度更加完善,管理更加规范,监督更加到位,惩处更加有力。主要有以下四点体会:
        ——始终坚持服从、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是根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为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因此,只有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学校工作全局来谋划定位,以学校中心工作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在融合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才能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学校中心工作深入开展。
        ——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一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全局的系统性工程,必须依靠全体师生员工的不懈努力。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狠抓工作落实,狠抓督促检查,为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是关键。五年来的工作实践表明,只有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积极拓展源头防腐领域,努力构建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逐步规范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才能切实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成效,从根本上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始终坚持继承改革创新是不竭动力。继承是改革创新的基础,改革创新是继承的深化发展。五年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前进。面对当前学校发展的新问题新挑战,只有继续坚持改革创新,在认识上不断求新提高、在思想上不断求新解放、在实践上不断求新创造,才能攻坚克难,不断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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